一、1月29日至31日,省打私办组织在三门岛海域开展打击"大飞艇"行动。行动中抓获大飞艇壳167艘,艇尾机171部,并当众烧毁。
二、3月2日至3日,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。刘维明副省长对我省反走私工作作了重要讲话。海关、公安、边防、工商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发言。
三、3月19日,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《广东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五年规划》(粤发[1991]32号),并经省委办公厅、省府办公厅转发。该规划提出了"海上抓、口岸堵、陆上查、市场管"海陆夹击的总体作战布局,明确各市县党政领导、各缉私职能部门反走私责任。
四、3月24日至26日,全国打私办在广州召开了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海南、广西五省、区打私办主任座谈会。全国打私办主任钱冠林在会上作讲话。
五、7月16日,省打私办正式行文省编委(粤打私字[1992]第32号),申请成立广东省打私办联络站。
六、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省打私办组织在汕尾、汕头、揭阳、潮州、惠州、深圳、东莞、珠海、阳江、茂名、湛江等十个市开展打击铁壳船走私专项斗争。
七、9月25日,全省缉私统计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,仇作华副秘书长到会并讲话。统计资料显示1981年至1992年7月累计,我省查获走私案件38万多宗,罚没总值50多亿元,查获走私船只1万8千艘。
八、9月,省政府派出工作组进驻陆丰县甲子镇,会同当地党委、政府开展了打击铁壳专项行动,历时半年,查处"三无"铁壳船84艘。这次"打铁"行动中,我办提出了"海上抓、港口清、船厂查"的打击铁壳船走私方针和"查获一条、没收一条、拆除一条"的处理原则。
九、10月9日,省打私办下发《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。
十、10月28日,我省海警支队执法船艇根据情报对"海国号"轮进行拦截, 经登轮检查,发现该轮运载大量香烟,无合法证明,遂将其扣留押回广州审查。经多方侦查,证实海国号在我领海运输无合法证明的我国限制进口货物的行为,已触犯我国有关法律,构成走私罪。此次查获共计90383箱香烟,价值约人民币1.8亿元。
十一、92年有111个先进集体,411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打私领导小组的表彰。
十二、92年全省共查处走私案件10221案,总值16.8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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